公 告
根據省、市相關招生政策,結合我區實際,姜堰區教育局擬定了《2020年姜堰區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誠懇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并于2020年6月5日前將意見發送至區教育局普教科,郵箱:pjk201@163.com。
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
2020年5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syCWU3soO93DwpdL-SH4qA姜堰詳細學區高清大圖
https://mp.weixin.qq.com/s/xyH-rcc0nH0Klv6GQxbvbw姜堰高中招生計劃
泰州市姜堰區2020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辦〔2018〕39號)精神,落實全國、省和泰州市教育大會部署,進一步解決學前教育招生入園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我區區劃調整等實際情況,現就我區2020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益、普惠的原則。
(二)堅持公辦為主、多元并舉的原則。
(三)堅持劃區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時間
幼兒小班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3周歲的幼兒。要求身體健康,能正常參加幼兒園集體活動。各幼兒園招生統一于7月20—22日進行。
三、招生辦法及有關情況說明
(一)具有所在施教區內常住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動產(或房產)證、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城區適齡幼兒,如就讀公辦幼兒園,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相關材料于規定時間內到所屬施教區內公辦幼兒園(姜堰城區公辦幼兒園施教區劃分見附件)辦理入園登記、審核手續。
戶籍在我區鄉鎮的適齡幼兒,按原鄉鎮建制,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幼兒園就讀。
房屋產權性質:不動產(或房產)證是指入園幼兒法定監護人或祖輩持有的普通住房(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房)的完全產權,與家庭成員(三代以內的直系)以外的其他人共有產權的普通住房、車庫、期房等不作為入學依據。
根據城區教育資源現狀,同時參照周邊地區普遍做法,從今年起對城區公辦幼兒園入園實行學位學段管理,即城區公辦幼兒園施教區范圍內同一房產只提供對應公辦幼兒園一個入園名額(同一家庭除外),在該學位使用結束前 3年不再提供入園學位。
報名時須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⒈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⒉父母不動產(或房產)證;
⒊戶口簿及出生醫學證明;
⒋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
⒌體檢健康證明(如家長不能及時提供,可到開學前辦理新生入園報到時提供)。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⒈父母在城區確無自有住房(家長向接受報名的學校提出無房核查申請,由區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核查),長期實際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婚后、幼兒出生后的戶口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從未遷移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或房產)證坐落地與戶籍地址一致,此房產可作為確定施教區幼兒園的依據。
⒉戶籍與不動產(或房產)證不符的,按不動產(或房產)證上地址錄取。
⒊2020年8月20日前在城區購房但未能辦理不動產(或房產)證的,如契稅已繳,憑購房全額發票、契稅發票及合同等按房屋所在地施教區劃分入園。
⒋2019-2020年搬遷戶子女,可以根據搬遷協議在原搬遷地點或新購房地址進入相關幼兒園就讀。
⒌家住城區的革命烈士、現役軍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員、援疆援藏或公派出國人員子女(附有關證明),若其已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附有關證明)在施教區內實際居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不動產(或房產)證可作為安排入園的依據。
⒍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父母身份證、營業執照和納稅證明或勞動合同和社保手續、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登記本、外來人口居住證等,向暫時居住地所屬施教區的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各幼兒園根據學額情況酌情安排。
⒎根據我區區劃變更實際情況,本著“尊重歷史、相對穩定、有序推進”的原則,對部分區域施教區作適度調整:⑴院子村為東橋幼兒園南園區與東方巴黎城幼兒園的共有施教區;⑵三水大道以西、姜堰大道以北、中干河以東、馬廠西路以南區域為機關幼兒園與羅塘幼兒園的共有施教區;⑶三水大道以西、馬廠西路以北、中干河以東、新通揚河以南區域為機關幼兒園與實幼淮海園區的共有施教區;⑷中干河以西、姜堰大道以北、上海路以東、新通揚河以南區域為機關幼兒園與三水幼兒園的共有施教區;⑸姜堰大道以南、北大街以東、迎賓東路以北、振興北路以西區域(原高陳社區)為第二實驗幼兒園與東橋幼兒園北園區的共有施教區。以上區域由家長根據實際,自愿選擇到相關公辦幼兒園報名。
⒏梁徐幼兒園、橋頭幼兒園、興泰幼兒園仍按原鄉鎮范圍進行招生;官莊幼兒園招生范圍為新通揚河以北天目山街道所在區域;沈高幼兒園招生范圍為現沈高鎮。
⒐實驗小學幼兒園新橋園區正在建設之中,原新橋園區施教區(姜溱河以西、姜堰大道以北、人民北路以東、新通揚河以南區域)暫調整到第二實驗幼兒園及實小幼兒園新園區,由家長根據實際自行選擇。
⒑特殊對象(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當年度軍隊轉業安置人員、對姜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等)和支援湖北醫療隊員、姜堰區疫情防控一線崗位的醫務人員子女當年入園,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統籌安排。
(三)民辦幼兒園招生與公辦幼兒園同步,并將招生方案于6月中旬前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招生工作開始前一周向社會公布。
(四)目前,城區相關幼兒園新建工程正在進行中,待建成后,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城區公辦幼兒園施教區進行適當調整。
四、相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幼兒園招生工作直接關系到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的落實和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公平公正。各幼兒園要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為認真做好2020年幼兒園招生工作,區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幼兒園(特別是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宣傳、入園材料收集、入園依據和入園方式等重點環節進行全面指導及督查。各幼兒園也要成立由園長任組長的工作小組,落實措施,明確責任。工作小組成員要各司其責,嚴守紀律,確保招生程序規范、秩序井然。各幼兒園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同時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園工作平穩有序。招生期間咨詢電話:88088522,88088580(區教育局普教科)。
(二)堅持就近入園、方便家長的原則。各幼兒園要根據區發改委和教育局聯合下達的招生指導性計劃,結合本施教區內戶籍3—5周歲適齡幼兒和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的實際人數,統籌做好招生工作,并嚴格按照所劃分的施教區招收適齡幼兒,不得擅自跨施教區招生。各幼兒園招生方案于6月中旬前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并在招生工作開始前一周向社會公布。
(三)切實保障外來務工隨遷子女、適齡殘疾幼兒和困難家庭幼兒的受教育權益。高度重視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園工作,認真執行城鄉低保困難家庭幼兒和殘疾幼兒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府資助政策,切實解決好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的實際問題,確保全區幼兒入園率不低于98%。
(四)進一步強化監督問責機制。結合區紀委監委開展突出問題治理“4+x”系列專項行動及“廉潔校園”建設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強化學校教育教學小微權力規范管理的實施意見》,不斷完善招生監督工作機制及舉報制度,對招生過程中有章不循、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違紀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信訪、舉報投訴電話:88088517(區教育局信訪室)。
(五)未登記注冊的幼兒園一律禁止招生,并堅決取締。
附件:姜堰城區公辦幼兒園施教區劃分
附件
姜堰城區公辦幼兒園施教區劃分
園 名 |
施教區(社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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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 幼兒園 |
迎賓園區 |
姜堰大道-人民中路-步行街-北大街區域 |
淮海園區 |
三水大道-馬廠東路-人民北路-新通揚運河區域; 三水大道-馬廠西路-中干河-新通揚運河區域(與機關幼兒園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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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實驗幼兒園 |
姜堰大道-姜溱河-新通揚運河-姜官路區域; 姜堰大道-人民北路-新通揚運河-姜溱河區域(原新橋園區施教區); 姜堰大道-北大街-迎賓東路-振興北路區域(與東橋幼兒園北園區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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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小幼兒園 |
新園區 |
姜堰大道-姜官路-新通揚運河-S229區域(含S229以東天目山街道區域); 姜堰大道-人民北路-新通揚運河-姜溱河區域(原新橋園區施教區) |
城南園區 |
老通揚運河-前進路-新328國道-中干河區域(含曹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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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橋 幼兒園 |
北園區 |
姜堰大道-新328國道-古田東路-南大街-北大街-迎賓東路-振興北路區域; 人民中路-步行街-南大街-老通揚運河區域; 姜堰大道-北大街-迎賓東路-振興北路區域(與第二實驗幼兒園共有) |
南園區 |
古田東路-老通揚河-西姜黃河-新328國道區域(含銀穆村,不含西姜黃河以東太宇村區域); 新328國道以東原院子村區域與東方巴黎城幼兒園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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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幼兒園 |
溱湖大道-新328國道-中干河-新通揚運河區域(其中:姜堰大道-上海路-新通揚運河-中干河區域與機關幼兒園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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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塘幼兒園 |
姜堰大道-中干河-老通揚運河-人民中路區域; 姜堰大道-三水大道-馬廠東路-人民北路區域; 姜堰大道-中干河-馬廠西路-三水大道區域(與機關幼兒園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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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幼兒園 |
老通揚河-前進路-新328國道-西姜黃河區域(含西姜黃河以東太宇村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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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巴黎城幼兒園 |
新328國道以南區域(羅塘街道); 新328國道以東原院子村區域(與東橋幼兒園南園區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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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實驗幼兒園 |
溱湖大道以西的三水街道所轄區域(不含原橋頭鎮、梁徐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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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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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大道-馬廠路-中干河-新通揚運河區域(與實驗幼兒園淮海園區共有); 三水大道-姜堰大道-中干河-馬廠路區域(與羅塘幼兒園共有); 中干河-姜堰大道-上海路-新通揚運河區域(與三水幼兒園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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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莊幼兒園 |
新通揚運河以北區域(天目山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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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幼兒園 |
原橋頭鎮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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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徐幼兒園 |
原梁徐鎮區域 |
泰州市姜堰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生工作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辦〔2019〕26號)精神,落實全國、省和泰州市教育大會部署,進一步解決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及泰州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區劃變更等實際情況,現就我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辦學?!皠潊^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
(二)堅持“公共服務全覆蓋”的原則,統籌安排殘疾兒童和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子女入學,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招生秩序,嚴格招生紀律,實行陽光招生。
二、招生對象
一年級入學對象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七年級入學對象為2020年6月小學畢業的學生。嚴禁小學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提前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報區教育局普教科確認。
三、招生報名辦法及有關情況說明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分為報名登記審核、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和區教育局審核辦理學籍三個環節。學校按區教育局統一部署、統一時間、統一要求實施招生工作。
今年起,我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全面試行“泰州市網上陽光招生平臺”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實行招生報名戶籍、房產等信息網上比對驗核,推行“不見面審批”服務,同時提供招生政策、報名錄取等相關信息查詢,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務,建立起統一規范、公開透明的招生秩序。網上報名端口、報名方法及流程將于6月下旬發布。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特殊兒童少年等可以按時到所在施教區學?,F場報名。
招生時間安排:
7月18日-22日實施網上報名;
7月25日-27日安排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特殊兒童少年等到施教區學?,F場報名,公示時間:8月10日-16日;
補錄時間:8月20-21日學校登記、審核,8月24–28日公示擬錄取名單;
審核辦理學籍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資料提供及學生所屬施教區的認定
(一)施教區招生
⒈具有所在施教區內常住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動產(或房產)證、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城區適齡兒童、少年,如不符合網上報名要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相關材料于規定時間內到所屬施教區內(姜堰城區施教區劃分見附件1、2)學校辦理入學登記、審核手續。
戶籍在我區鄉鎮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原鄉鎮建制,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學校就讀。
房屋產權性質:不動產(或房產)證是指入學兒童法定監護人或祖輩持有的普通住房(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房)的完全產權,與家庭成員(三代以內的直系)以外的其他人共有產權的普通住房、車庫、期房等不作為入學依據。
根據城區教育資源現狀,同時參照周邊地區普遍做法,從今年起對城區小學和初中入學實行學位學段管理,即城區學校施教區范圍內同一房產只提供對應的小學、初中一個入學名額(同一家庭除外),在該學位使用結束前(小學6年、初中3年)不再提供入學學位。
⒉一年級入學登記須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父母不動產(或房產)證;
(3)戶口簿或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4)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
(5)幼兒發展報告書。
⒊七年級入學登記須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父母不動產(或房產)證;
(3)戶口簿;
(4)小學畢業證書。
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以下辦法處理(其中七年級學生作為指標生):
(1)父母在城區確無自有住房(家長向接受報名的學校提出無房核查申請,由區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核查),長期實際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的戶口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從未遷移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或房產)證坐落地與戶籍地址一致,此房產可作為確定施教區學校的依據。
(2)戶籍與不動產(或房產)證不符的,按不動產(或房產)證上地址錄取。
(3)戶籍在城區、家在鄉鎮、父母在城區無持有不動產(或房產)證的學生在城區服從調劑或回家庭實際居住地學校就讀。
(4)非姜堰城區戶口,已在城區就讀小學或幼兒園的學生,如其父母也非姜堰城區戶口,且在城區又無持有不動產(或房產)證的學生回原籍就讀。
(5)2020年8月20日前在城區購房但未能辦理不動產(或房產)證的,如契稅已繳,憑購房全額發票、契稅發票及合同等按房屋所在地施教區劃分入學。
(6)2019-2020年搬遷戶子女,可以根據搬遷協議在原搬遷地點或新購房地址劃入相關學校就讀。
(7)家住城區的革命烈士、現役軍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員、援疆援藏或公派出國人員子女(附有關證明),若其已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附有關證明)在施教區內實際居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不動產(或房產)證可作為安排入學的依據。
(8)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如不愿在該校繼續就讀,可選擇回所屬施教區初中就讀。
(9)城西實驗學校施教區范圍為中干河以西的三水街道(不含梁徐街道及原橋頭鎮)所轄區域??紤]到三水街道(不含梁徐街道及原橋頭鎮)所轄區域的具體情況,2020年繼續實行過渡性政策,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東范圍內的七年級學生,可自愿選擇實驗初中或城西實驗學校初中部,一年級學生可自愿選擇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三水校區或城西實驗學校小學部。因新河、石黃、雙壽3個村處于溱湖大道兩側,上述3個村的一年級或七年級學生亦可按上述辦法自愿選擇相關施教區學校。
(10)根據我區區劃變更實際情況,本著“尊重歷史、相對穩定、有序推進”的原則,對部分區域施教區作適度調整:①院子村為鳳凰園校區與東方巴黎城校區共有施教區;②人民路以西、姜堰大道以南、中干河以東、老通揚河以北區域為南苑學校初中部與實驗初中共有施教區;③河東社區的王家舍、尚城一品及陽光花園為實小教育集團北街校區與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康華校區共有施教區;④姜堰大道以南、北大街以東、迎賓東路以北、振興北路以西區域(原高陳社區)為實驗初中與四中共有施教區;⑤幸福北路以東、馬廠東路以南、人民北路以西、姜堰大道以北區域(原光明東村)為實小教育集團羅塘校區與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三水校區共有施教區。以上區域由家長根據實際,自愿選擇到相關學校報名。
(11)梁徐中小學、王石中小學、橋頭中小學仍按原鄉鎮范圍進行招生;沈高學校招生范圍為現沈高鎮;官莊小學招生范圍為新通揚河以北天目山街道所在區域(不含前期已納入康華校區管理的有關小區);興泰小學仍按原興泰鎮范圍進行招生;興泰小學、俞垛小學畢業生升入溱潼二中就讀,俞垛小學的畢業生也可選擇到葉甸初中就讀。戶籍、住房均在原官莊鄉的小學畢業生可選擇至實驗初中或沈高學校初中部就讀。
(12)特殊對象(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當年度軍隊轉業安置人員、對姜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等)和支援湖北醫療隊員、姜堰區疫情防控一線崗位的醫務人員子女當年入學,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統籌安排。
(13)2020年8月20日前在城區購房并已繳納全部購房款,產權(不動產)證及契稅均未辦理的,如其子女就讀一年級,必須服從所在施教區范圍內小學教育集團(實小、二實小、東橋)總部的統一調劑;就讀公辦七年級的學生可照顧到相對應施教區范圍學校就讀,但不享受指標生待遇(學生及家長必須作出書面承諾)。
根據規定,所有公辦初中招收的施教區學生必須在本校讀滿3年,民辦勵才實驗學校招收的學生也必須在本校讀滿3年,普通高中錄取時方可享受指標生待遇。
(14)目前,城區學校新建和改擴建工程正在進行之中,待相關學校正式投入使用,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進行適當調整。
(二)外來務工子女入學
⒈外來務工子女入學,按照省相關文件精神,到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公辦中小學就讀。符合入學條件,尚未進行入學登記的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登記、審核手續。根據外來務工人員的實際工作地點,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有關學校供其子女就讀。姜堰四中、實小教育集團北街校區和東橋小學教育集團鳳凰園校區因生源太多、教育資源有限等因素的制約,不安排外來務工子女就讀。外來務工子女入學安排詳見附件3。
2.外來務工子女向有關學校提出入學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一年級:①幼兒發展報告書;②戶口簿或兒童出生醫學證明;③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疫苗接種單位蓋章);
(2)七年級:①小學畢業證書;②全國學籍卡打印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和在姜堰的居住證;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姜堰城區相對穩定工作(截止2020年6月30日在城區務工或經商至少滿1年)的證明:①與用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的社保手續;②個體經營者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等。
五、民辦勵才實驗學校招生
全面實行公民同招。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要求,規范實施公民同招,做到: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民辦勵才實驗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若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一次性全部錄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時,邀請公證機關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經區教育局研究確定后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六、相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直接關系到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的落實和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公平公正。各學校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為認真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區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校(特別是城區學校)招生宣傳、入學材料收集、入學依據和入學方式等重點環節進行全面指導及督查。各校也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工作小組,落實措施,明確責任。工作小組成員要各司其責,嚴守紀律,確保招生程序規范、秩序井然。各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同時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招生期間咨詢電話:88088521,88088523(區教育局普教科)。
(二)嚴格執行“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確保適齡兒童入學率100%。堅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要求,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政策執行到位。各學校必須對入學對象進行認真審核,學生家長在送驗有關證件(材料)時須填寫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供證件(材料)真實有效。區教育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家長提供的有關證件(特別是房產證或不動產證)進行逐一核對,如發現材料造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責任。各學校招收的學生名單均需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入學對象要及時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要求家長按時將子女送至指定學校報到注冊。對特困家庭及留守兒童要會同政府有關部門上門做好相關工作。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按照所劃分的施教區招收新生,嚴禁擅自跨學區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堅持“零擇班”的原則,建立生源均衡編班長效制度,并邀請各方人員共同見證和監督陽光分班。小學嚴禁招收不足6周歲的兒童。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符合學區生條件但不在規定時間提供有效戶籍、房產(不動產)證及不按時報到注冊的后果自負。
(三)切實保障特殊教育群體平等接受教育權益。高度重視外來務工子女入學工作,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其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對不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建議其到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以康復機構送教為主,有條件的學校要積極送教上門,確保全區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不低于98%。
(四)進一步強化監督問責機制。結合區紀委監委開展突出問題治理“4+x”系列專項行動及“廉潔校園”建設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強化學校教育教學小微權力規范管理的實施意見》,不斷完善招生監督工作機制及舉報制度,對招生過程中有章不循、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違紀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信訪、舉報投訴電話:88088517(區教育局信訪室)。
(五)切實做好消除大班額、大校額專項工作。目前,我區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增量擴容工作正在進行之中,在相關學校未建成之前,各校要充分挖潛,主動作為,確保2020年起始年級無大班額現象,同時做好其他年級大班額的化解工作。
附件:1. 姜堰城區施教區劃分(小學)
2. 姜堰城區施教區劃分(初中)
3. 外來務工子女入學安排表
附件1
姜堰城區施教區劃分(小學)
學校 |
施教區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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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學 |
實小 教育 集團 |
羅塘校區 |
姜堰大道-人民中路-老通揚運河-中干河區域; 幸福北路-馬廠東路-人民北路-姜堰大道區域(與三水校區共有) |
北街校區 |
人民中路-步行街-東大街-振興北路-姜堰大道區域; 姜堰大道-姜溱河(北大街)-淮海東路-人民北路區域; 原河東社區(王家舍、尚城一品及陽光花園,與康華校區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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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校區 |
前進路-老通揚運河-中干河-328國道區域(含曹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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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小 教育 集團 |
三水校區 |
姜堰大道-人民北路-新通揚運河-中干河區域; 淮海東路-姜溱河-新通揚運河-人民北路區域; 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東的三水街道(原開發區,含新河、石黃、雙壽,不含橋頭、梁徐)區域(與城西小學部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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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華校區 |
姜堰大道-姜溱河-新通揚運河-新229省道區域(含新通揚運河以北納入康華社區管理的有關小區以及新229省道以東天目山街道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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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橋 小學 教育 集團 |
鳳凰園 校區 |
老通揚運河-東海南路-古田東路-西姜黃河-328國道區域(含銀穆村、院子村,不含西姜黃河以東太宇村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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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板橋 校區 |
人民中路-步行街-南大街-老通揚河區域; 東海南路-古田東路-老通揚運河區域; 振興北路-姜堰大道-328國道-老通揚運河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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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城 校區 |
328國道-中干河-周山河-新229省道區域(含院子村,不含曹家村、林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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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學校小學部 |
前進路-328國道-西姜黃河-老通揚運河區域(含西姜黃河以東、328國道以北太宇村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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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實驗學校 小學部 |
溱湖大道以西的三水街道區域(原開發區,不含橋頭、梁徐);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東的三水街道(原開發區,含新河、石黃、雙壽,不含橋頭、梁徐)區域(與三水校區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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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徐小學 |
梁徐小學原施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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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小學 |
王石小學原施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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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小學 |
橋頭小學原施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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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莊小學 |
新通揚運河以北天目山街道區域(不含新通揚運河以北納入康華社區管理的有關小區) |
附件2
姜堰城區施教區劃分(初中)
學校 |
施教區范圍 |
|
初
中 |
實驗初中 |
中干河以東-姜堰大道以北區域(天目山街道); 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東三水街道(原開發區,含新河、石黃、雙壽,不含橋頭、梁徐)區域(與城西初中部共有); 姜堰大道-人民中路-老通揚運河-中干河區域(與南苑初中部共有); 北大街-姜堰大道-振興北路-迎賓東路區域(原高陳社區,與四中共有) |
城西實驗學校 初中部 |
溱湖大道以西的三水街道(原開發區,不含橋頭、梁徐)區域;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東的三水街道(原開發區,含新河、石黃、雙壽,不含橋頭、梁徐)區域(與實驗初中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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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四中 |
姜堰大道-人民中路-步行街-南大街-西姜黃河-328國道區域(含銀穆村,不含西姜黃河以東太宇村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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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學校初中部 |
中干河-姜堰大道-人民中路-步行街-南大街-西姜黃河-S229-周山河區域(含西姜黃河以東-328國道以北太宇村區域、院子村 ,不含林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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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徐初中 |
梁徐初中原施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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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初中 |
王石初中原施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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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初中 |
橋頭初中原施教區 |
附件3
外來務工子女入學安排表
學 校 |
施教區范圍(外來務工人員在城區實際工作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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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學 |
實小 教育 集團 |
羅塘校區 |
姜堰大道-中干河-老通揚河-人民路區域(羅塘街道) |
城南校區 |
中干河以東-人民路以西-老通揚河以南區域(羅塘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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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小 教育 集團 |
康華校區 |
姜堰大道以北-人民路以東-新通揚河以南區域(天目山街道) |
|
三水校區 |
人民路以西-姜堰大道以北-中干河以東-新通揚河以南區域(天目山街道); 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東區域(與城西實驗學校小學部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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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橋 小學 教育 集團 |
東板橋校區 |
姜堰大道以南-振興路(勵才路)以東-長江路以北區域(羅塘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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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城校區 |
人民路以東-328國道以南-振興路(勵才路)以東-長江路以南區域(羅塘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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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學校小學部 |
姜堰大道以南-人民路以東-328國道以北-振興路(含勵才路)以西區域(羅塘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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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實驗學校小學部 |
三水街道(原開發區,不含梁徐、橋頭)區域(其中,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東區域與二實小三水校區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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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莊小學 |
新通揚河以北的天目山街道區域 |
||
初
中 |
實驗初中 |
天目山街道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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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學校初中部 |
羅塘街道區域(不含原王石鄉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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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實驗學校初中部 |
三水街道(原開發區,不含橋頭)區域 |
||
其
他 |
梁徐中小學 |
現梁徐街道區域 |
|
橋頭中小學 |
原橋頭鎮區域 |
||
王石中小學 |
原王石鄉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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